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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集通铁路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内蒙古地方铁路总公司,1985年原铁道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共同组建,1995年改组为内蒙古集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,2008年6月经原铁道部批准组建内蒙古集通铁路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。现股东5家,其中中国铁路总公司持股60%,北方联合电力公司持股30%,内蒙古交通投资公司持股9.14%,中铁六局、中铁建大桥局各持股0.43%。现管辖集(宁)通(辽)、锡(林浩特)多(伦)、锡(林浩特)乌(兰浩特)、锡(林浩特)二(连浩特)、巴(彦乌拉)珠(恩嘎达布其)、蓝(旗)张(家口)、多(伦)丰(宁)及白(音库伦)浩(来呼热)铁路里程2445公里,其中复线712公里。公司资产总额454亿元。近年来集团公司紧紧抓住运输安全生命线、经营创收生存线和民生建设保障线,认真落实市场主体责任,持续规范经营管理,扩充企业发展体量,现已成为全路唯一具有区域性路网,承担客货运输、铁路建设、多元经营,以资源输出为主、控股管理多家合资铁路公司的独立运营铁路运输企业。先后获得国家优秀诚信企业、中国AAA企业资质认证、全国五一劳动奖状、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、自治区30强企业、自治区诚信纳税先进单位、自治区地税纳税百强企业和自治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等称号。
更新时间:2023-05-13